皮革剝離強度試驗機測試標準及方法
測試目的:檢測各類皮革等的抗剝離性能。
測試儀器:剝離強度試驗機\拉力試驗機,適用于各類皮革。
測試步驟:
1. 用裁切在試樣的經(jīng)向和緯向分別裁取6個或以上的樣品。
2. 再分別將經(jīng)向和緯向的6個試片分成2組,每組涂層的一面用強力膠水互相對貼好(樣品的一端應留出30mm的部分不貼)。
3. 貼合好的樣品要在室溫下放置4個小時以上。
4. 在樣品上作記號,從貼合處開始,每20mm取一個點??扇?/span>5個標記點。
5. 啟動拉力機,設定拉力機的速度為200mm/min(如遇到比較難拉的材料,需改用50mm/min)。將樣品未上膠一端的分開的兩面分別夾在拉力機的上下夾具上。
6. 啟動拉力機測試鍵,拉力機開始測試。貼合處與**個標記點之間的距離是不用讀數(shù)的,但在這一段范圍內必須將樣品完全剝離開。
7. 待兩樣品完全剝離開后,讀取每兩個標記點之間的*小值??傻玫?/span>4個*小值。然后把獲得的4個*小值取平均值,再除以樣品的寬度,則得到樣品的剝離強度。
8. 經(jīng)向和緯向分別至少測試3次或以上,取平均值作為*終結果。
結果計算或判定:剝離強度(kg/cm)=兩點之間的*小力值的平均值(kg)/2.54(cm)
備注:
1. 如果3個數(shù)值中全部全格的,以3個數(shù)值的平均值作為*終結果。
2. 如果3個數(shù)值中有一個不合格的,要再裁兩個樣進行復檢,如果復檢中再有不合格的,則判定為不合格,并以初檢和復檢不合格數(shù)值的平均值作為*終結果。如果復檢中沒有不合格的,以所有數(shù)值的平均值作為*終結果。
3. 如果3個數(shù)值中有兩個或以上不合格的,則判定為不合格,并以不合格數(shù)值的平均值作為*